天水市甘谷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緊抓線索、不懈深挖,經過3個多月的艱苦作戰,通過跨地區合作,于近日將潛逃27年的李某春從新疆巴音楞抓捕歸案。
簡要案情
1992年5月14日,甘肅省天水市甘谷縣大像山鎮村民李某春(男,現年46歲)在甘谷小沙溝以西麥地內伙同他人對李某犯罪后潛逃,被公安機關列為網上逃犯。
自案發后,對李某春的追捕就一直沒有止步。27年來,辦案民警換了一茬又一茬,可是由于李某春反偵查能力強,多年來,進展甚微。
重要線索
2019年初,民警在偵查時發現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春的活動蹤跡。雖然只是蛛絲馬跡,但辦案民警緊抓這一點點可能的線索后繼續摸排,功夫不負有心人,在一層層抽絲剝繭后,線索逐漸清晰起來,在確定嫌疑人潛逃到新疆一帶活動后。民警迅速與新疆警方取得了聯系……
鐵證如山
經新疆警方調查得知:犯罪嫌疑人李某春在外逃亡期間,先后打過零工,做過廚師,多年逃亡,加上上世紀90年代戶籍登記信息遠不如現在先進,嫌疑人幾次更換身份,一時難以確認。關鍵時刻,DNA檢測給辦案民警幫了大忙,進而確定了該嫌疑人就是潛逃27年的李某春。
緝捕歸案
確定身份后,甘谷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立即組織精干警力趕赴新疆進行抓捕,最終在新疆巴音楞蒙古自治洲博湖縣公安局的協助下,于3月12日,將李某春成功抓獲。
經訊問,逃犯李某春對自己27年前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。目前,犯罪嫌疑人李某春已被甘谷縣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,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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